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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典戏曲鉴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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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戏曲的发展(1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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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民族历史渊源悠久,文化璀璨夺目,艺术精彩纷呈。在迷人的艺术之苑,有一朵异常独特的奇葩,它就是戏曲。所谓戏曲,就是以歌舞来表演故事,是中国传统戏剧的泛称。戏曲的独特之处在于,它是一门综合的艺术,既涉及到空间艺术的绘画、雕刻、建筑,又涉及到时间艺术的诗歌、音乐、舞蹈等。因而它起源悠远。

戏曲虽然不是直接起源于歌舞,却与歌舞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。自从有了人类,也就有了歌舞。早在原始社会,人们就在劳动中出于模仿的天性创造了歌舞。《尚书·舜典》“予击石拊石,百兽率舞”、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“葛天氏之乐,三人操牛尾,投足以歌八阙”,讲的都是原始人扮演成各种动物,以此再现他们狩猎的场景,表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时的快乐。在原始社会,歌舞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内容,被运用到各种仪式和节庆等场合。到了奴隶社会,歌舞更多地被奴隶主们所占有,替他们歌功颂德,满足他们声色之乐的需求。如大禹治水后,立刻命皋陶作《九成》,来彰显他的伟大功绩,此举为后世效仿。夏启朝造《九招》、商汤朝造《大濩》、周朝有《大武》等。奴隶社会歌舞活动的这种变化,直接影响着歌舞表演的队伍构成。

在原始社会,起初全体部落成员都是歌舞的表演者,但后来逐渐出现了专门的歌舞表演阶层——巫。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对“巫”解释道:“女能事无形,以舞降神者也。”可见巫是用歌舞的方式来进行鬼神与人的沟通,并代表上天对人类示喻。巫阶层的产生与原始社会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极弱,因而对自然、图腾和祖先产生强烈的敬畏之心和狂烈的崇拜之情密切相关。在奴隶社会,巫是非常活跃的阶层。如商代人好鬼,巫风在宫廷与民间都很兴盛,《尚书·商书·伊训》:“恒舞于宫,酣歌于室,时谓巫风。”周代虽然因为礼乐文化的兴盛,巫风稍有式微,但在当时南方的民间,它仍然很兴盛,特别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,随着“礼崩乐坏”局面的出现,楚越两地的巫风又再度兴盛。据相关专家考证,中国早期最伟大的诗人屈原就是巫师,他所创作的《九歌》实际上就是为了楚怀王祀鬼神而将民间巫舞的歌词加以修改而成。除了《九歌》外,《诗经·陈风》中亦有诸多关于当时巫风盛行的记载。奴隶社会,专门从事歌舞表演的除了巫以外,还有俳优。俳优的产生很早,根据传说,夏桀时代就有了。刘向《古列女传·孽嬖传·夏桀末喜》:“夏桀既弃礼义,求倡优侏儒狎徒,为奇伟戏,聚之于旁,造烂漫之乐。”关于俳优活动的记载,最初见于《国语·郑语》,史伯对郑桓公说起周幽王时,有“侏儒、戚施,实御在侧”,韦昭解释道:“侏儒、戚施,皆优笑之人”,可见此时俳优已经在宫廷里活跃了。中国早期最着名的俳优有两位,均是春秋时人。一位是优施,他的事迹主要见于《国语·晋语》。当时晋献公夫人骊姬得到晋献公的默许,打算杀死太子申生以立自己儿子奚齐为太子,她非常担心大臣里克不支持,于是向优施求计。优施欣然同意,最终在酒宴上用歌舞的形式成功地说服了里克。另一位是优孟,他的事迹见于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。这则史料讲的是楚国宰相孙叔敖生前对优孟很好,临死前嘱咐儿子如果将来贫困了就向优孟求助。后来情况果然如此。优孟答应帮助孙叔敖的儿子,他用了一年多时间模仿孙叔敖的言行举止,最后在楚王面前出现时,楚王以为是孙叔敖再世,要封他为宰相,结果被他拒绝了。优孟乘机向楚王进谏,要楚王善待孙叔敖的儿子。楚王最终给孙叔敖儿子封赠了田地与奴隶。

由于巫隶属于官,职能是娱神,而俳优隶属于奴隶,职能是娱人,故俳优实际上是中国最早从事歌舞的职业演员。

到了汉代,由于推行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的政策,同时儒家思想强调用音乐来教化民心,帮助帝王考察治政效果,所以帝王和朝廷都极为重视“制礼作乐”。这反而束缚了音乐的发展。受其影响,宫廷音乐走向了僵化与教条,失去了音乐应有的活力。但是民间音乐却因为经济的繁荣和城市的扩大,走向了繁荣。同时随着汉帝国声威的不断扩大和对外交流的增多,外国音乐也纷纷涌进国门。

为了满足统治者的娱乐需要,宫廷和京城大量地引进民间音乐与外国音乐,这使得汉代娱乐活动异常热闹。汉代人将种类繁多的歌舞统称之为“百戏”。“百戏”的实质与汉以前的“散乐”相同。所谓“散乐”,其功能主要用于娱乐,与宫廷中用于祭礼与典礼等大型的乐舞相对,无论在音乐篇制上还是在表演规模上都相对较小,它早在周代就被纳入到当时的礼乐制度中,《周礼》:“旄人教舞散乐。”

汉代百戏以杂技和幻术为主,伴有音乐表演,汉代张衡《西京赋》称之为“总会仙娼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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