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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六章、底线(3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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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这点上,我从来没有高估过自己的位置,我们只是朋友。”我停下来站在那里看着他,许久轻轻摇了下头,“或许连朋友都不是。”

“李严!”塔里忽台再次伸手抓住了我的胳膊,力气比前一次更大,捏得我整个膀子都隐隐生痛,“我开玩笑?我说的都是实话!现在这个情况,你我都对‘浪子’的行动一无所知,你觉得能有几分把握在他们动手之前找到万全的办法?不错,南稷帝必须死,这是我的底线。没有好处的事我不会做,何况是这种!放开你对商牧攸那些莫名其妙的同情心吧,他的死活跟你有关系吗?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你根本不可能接近南稷帝,想想看,你要是能先一步杀掉他,你那个黑羽先生就能确保不用涉险,如果易地而处……”

“其实根本不必近身。”我轻声打断他。

“什么?”塔里忽台一下子脸色微变。

“PPS320。”我知道他早就想到了这个,“五十米以内的距离,我有绝对把握。”

我报出的是远征军陆战队制式手持轻武器编号。

这个世界上也许是唯一的一把是索斯岚带来的,落在了塔里忽台这里。

能量武器在这个世界属于绝对力量,我也很清楚塔里忽台不会把这东西交还给我。

所以我只是说了那么一句,连他接下来的表情都没看就走出了行帐,这一次他没有再阻拦。

晴了两天,似乎又要开始下雪,行帐外的天色看起来有些阴沉。

更远处是与塔里忽台亲兵终日对峙着的也速人,他们的一举一动甚至比天色更阴沉。

“我跟你一起去。”司马本来就站在行帐外不远的地方,见我出来就走了过来。

“什么时候走?”我从他手中接过“飞云”的缰绳,硕大的马头立刻就亲昵地靠了过来。

“再晚些,”司马一副公事公办的面无表情,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到的音量交代,“今夜会有暴风雪,这种天气也速人很难追踪。”

因为之前跟塔里忽台之间的对话,我此刻的心情绝对不能算好,于是就只点点头表示知道了,也不再多说什么,一下一下用手指梳理着“飞云”有些蓬乱的鬃毛,一面摸索着它受伤的前腿和膝盖。塔里忽台这里的治疗水平确实让我惊讶,“飞云”腿上的伤只是几天时间就已经完全愈合。我的手指贴着埋在短毛里的皮肤抚过曾经是血肉模糊伤口的地方,“飞云”噗嗤噗嗤的喷着气,低下头来用柔软的鼻翼磨蹭着我的侧脸,褐色的大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显而易见的得意。我拍拍“飞云”的脑袋,忍不住笑了一下,直起身抬头却发现司马依然站在刚才的那个位置,离得很近,神色却疏远。

“怎么,还有事?”我问他。

司马摇摇头,不说话,但也没走开。

“不必担心,他不需要人劝,”我想起了早先司马找我过来时说的让我劝劝塔里忽台的那些话,不由觉得有些可笑,也不禁露出了淡淡的苦笑,叹了口气,“他比谁都更清楚自己该干什么。人只是棋盘上的棋子,生死也只是一种状态,都不是小孩子了,你真的不需要担心他会因为丢了一个棋子而伤心。对了,司马,看你的相貌不是勐塔人,是南稷人?”

“不,我们是遗民。”司马大概是没想到我会摆出这么一幅闲聊架势,想了想才解释,“现时南稷的北部诸郡在不足百年前并不归南稷的版图所有,那里曾经有数十个小国,长久以来都在稷人和勐塔人的夹缝之间求存。在被南稷吞并之前,这些小国的国民每到勐塔人南下就食时就会遭到掳掠,其中大部分都成了勐塔部族的奴隶,但也有反抗者逃了出来,还有举家迁移的,一直向西进入无人深山。我的祖先就是当时逃入山中的一支,初时还想着要回归,后来连祖国都不复存在,也就在西面的深山中自成群落的生活下来。”

“那么,‘浪子’也是?”作为军情总管,我想司马应该有关于“浪子”的详细情报。

“我以为阿澜跟你已经详细商讨过这些了。”司马有些狐疑地扭头看我。

“我跟他之间……恐怕怎么也做不到心平气和。”我坦承。

“他已经放你走,你还想要他怎么样?”司马漠然地掉开视线,“你很危险。”

“是啊,一个霸主……”我笑了,话说到一半突然觉得背后一凛,想也不想就猛地推开了司马。

司马的反应也不慢,在踉跄中边闪避边回身看了一眼,突然顿住,眼睛一下瞪得滚圆。

我慢慢地转身回头,面对着那个黑洞洞直指着我的枪口有片刻屏住了呼吸。

塔里忽台不知何时站在了帐门前,姿势标准地平举着能量□□。

他的手很稳,而且我知道,跟搏击相比他的枪法算得上一流。

“一个霸主不该心软,也不能有明显的弱点。”我看着他,缓缓地说完了那句未尽的话。

“所以我应该开枪?”塔里忽台扬了扬眉,微眯起眼冷冰冰地笑了一下。

我也笑了笑,暗自却绷紧身体,努力调动起所有的肌肉和神经,无论如何都要拼着活下去。

可塔里忽台却松开扳机,把枪挂在手指上漂亮又熟练地转了一圈,然后一抬手朝我抛来。

我近乎下意识的伸手接住枪,脸上的表情不是不惊讶。

他只是看了我一眼,转身消失在帐门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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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本人的攻受观比较奇怪。我一直觉得一份感情里比较在乎比较能包容的那个可能受,所以严和索,大约是互攻或者互受,塔和严,以前或者以后可能都应该是严受。然而作者本身是个比较别扭的本命攻,所以总是很想让李严童鞋攻起来……写到今天这个地步,权当是为了儿子们了。

这是一个永远不会V的文,原因:作者觉得自己太罗嗦,让人花钱看自己的罗嗦是不道德的,实在也不值。第三卷是肯定不会坑,第四卷能写到什么地步还不清楚。没法承诺什么,只能说,愿意继续走下去的朋友就一起来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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