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桀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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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二次变法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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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这些,宋君偃还让李敖在变法里面加上了一条,就是各地方的三老,嗯,就是每个村子里的三个长者可以在年关的时候一起入宫觐见国君,检举当地官吏的不法之事,也可以当面赞赏当地的官吏。

宋君偃还让人在宫门前树立一根粗壮的诽谤木,还有一面牛皮大鼓,称之为“上听鼓”,跟后世的报警是差不多的。

只要认为国家的政策有什么不对的地方,臣民可以敲响上听鼓,通达国君。

诽谤木的作用也是一样的,哪怕是一个普通的黔首想要告状,都可以在诽谤木上刻下其官吏的名字。

诽谤木旁边有专门的宿卫看守,可以立即通知国君知道,当然了,告状的黔首若是不想被人知道是自己告状的话,可以不报,等到宋君偃走过去的时候自然会知道的了。

擅自刻画诽谤木,血口喷人的黔首在查实之后不属实的,该黔首也会被关进大牢里三年,或者发配,服劳役。而敲响上听鼓的也差不多,总不能让人特别消遣国君吧?

这一改革彻底地改变了宋国的整体面貌,官场形成了一股清流。

在臣民的互相监督之下,在国家的有力打击,还有各项举措(严厉的惩治和丰厚的奖赏)之下,原本一团死气的宋国官吏,由内而外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!

在地方上,宋国经过人口普查,也建立了新的户籍制度。

将吴郡的一部分桀骜的越国黔首迁移到阳亢之地,然后又迁入阳亢之地的一些齐国的黔首,途中死亡的老百姓不知道有多少,大多因为水土不服的。

不过宋君偃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,迁移黔首无疑是最好的消化的办法,不然要等到宋国同化这些原本是别的国家的老百姓,不知道要几代人的时间。

宋国建立的户籍制度,就是明确人口,在二次变法中规定,凡是生育一个孩子的奖励财帛若干,凡是男子十八,女子十六还没婚配的严惩不贷,或者发配边疆,或者罚财帛,服劳役。

三十岁之前没有子嗣的,也将受到严惩。

国家鼓励早生早育早婚,还有就是,男子到了二十岁弱冠之年,必须要分家,婚配之后也必须要分家,以便国家更好地征收赋税。

此为,没有官府出具的文书,黔首不得私自离开当地,就像是士子这些阶层的人也需要文书周游,不过国家也会开具给这些士子。

变法规定,农民阶层在没有国家命令之前,不得离开祖辈的土地,不得离开当地的郡县,若是私逃别的国家的,呃……那多半是活不成了,成了野人,漂泊一生,不知道死了多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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